火狼大戰(zhàn)裁判報告出爐!錯漏判多達6次杜蘭特最后罰球也是錯判
北京時間3月27日,NBA官方公布了昨日火箭vs森林狼的最后兩分鐘裁判報告,報告顯示,本場比賽第四節(jié)的最后兩分鐘和加時賽的最后兩分鐘一共出現了6次錯漏判,雙方各獲利3次。以下是具體的錯漏判——

第一次發(fā)生在距離第四節(jié)結束還有1分鐘,申京為隊友設置掩護時,向右側多邁了一步,并用身體側面與蘭德爾發(fā)生身體接觸。這是一次漏吹的進攻犯規(guī),森林狼吃虧,火箭獲利。


第二次發(fā)生在距離加時賽結束還有1分14.8秒,在出界球的判罰上,當值裁判把球權判給火箭,但裁判報告顯示,球出界前最后觸碰到的是申京,而不是海蘭德,因此球權應該判給森林狼。這次錯判,吃虧的還是森林狼,火箭獲利。


第三次發(fā)生在距離加時賽結束還有1分10秒,當時李凱爾主動用身體接觸杜蘭特的手臂,導致杜蘭特失去對球的控制,這是一次漏吹的防守犯規(guī),火箭吃虧,森林狼獲利。


第四次發(fā)生在距離加時賽結束還有1分8秒,當時迪文琴佐在爭球時,用腳把球從申京身邊踢開,森林狼最終獲得球權。這是一次漏吹的腳踢球違例,火箭吃虧,森林狼獲利。


第五次發(fā)生在距離加時賽結束還有33.6秒,蘭德爾在起跳爭搶籃板時,用手按住了泰特的肩膀,這一接觸限制了泰特去爭搶籃板的能力。這是一次漏吹的犯規(guī),火箭吃虧,森林狼獲利。


第六次發(fā)生在距離加時賽結束還有3.3秒。當值裁判吹蘭德爾對杜蘭特犯規(guī),判給杜蘭特兩次罰球,而裁判報告指出,蘭德爾在防守杜蘭特的投籃時,始終保持垂直站位,沒有犯規(guī)動作。所以這是一次錯判,火箭獲利,森林狼吃虧。不過,杜蘭特并沒有抓住這次機會,罰球不中,最終火箭惜敗。


本場比賽跌宕起伏,火箭加時賽一度獲得13分的領先優(yōu)勢,但森林狼轟出一波15-0,不可思議地逆轉取勝。賽后,杜蘭特主動攬責,認為自己的罰球不中和6次失誤是火箭輸球的主要原因。